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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强迫行为

文:港湾心理咨询网 发表时间:2005-4-10 浏览次数:

      学生强迫行为是学生情绪障碍的又一表现。强迫现象在正常学生的发育过程中也可看到。凯斯勒指出,7-8岁是继2岁之后正常学生出现强迫现象的又一高峰年龄。正常学生的强迫现象包括反复玩弄手指,摇头,走路时喜欢反复数栏杆、触摸路旁的灯柱、踩路沿走等。不应把学生在特定发育年龄出现的这种强迫现象视为异常行为,只有在这类呆板、机械的重复行为造成严重的适应不良时,才可考虑是否属于病理现象。

      学生强迫行为在小学高年级男生中较为多见。主要表现包括:①强迫性洗手,一天可达十几次,一次持续十几分钟。②强迫性计数,例如一遍又一遍地数课本或其它图书上人和物的数目,反复数自己走了多少级台阶等。③强迫性自我检查,如反复检查个人的衣服鞋袜是否放整齐等。④有的表现为刻板的仪式性动作或其他强迫行为。

      诊断学生强迫行为应注意与成人强迫症的区别。学生的强迫行为不存在明显的心理冲突,只是机械地再三重复某些行为;在受到他人干涉时,他们会感到焦虑不安,甚至发脾气;具有强迫行为的学生一般智力水平较高,富于幻想,性格内向,遇事犹豫、拘谨、比较固执,自我克制过于严重。

      学生强迫行为可采用防止反应法进行心理治疗。即把引起强迫行为的情境列出,从轻到重,在家长监督下,强行阻止学生强迫行为的出现。经两周左右的防止反应法心理治疔,一般可收到明显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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